宏德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热闻

证券之星2023-05-23 18:14:0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

  根据《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名杨金德先

生、许玉松先生、李荣女士、李林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

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

格。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

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提名刘剑民先生、李泽广先生、吴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悦

  张耕田

  路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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